在春风拂面的二月,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如约而至,为广袤的农村大地带来了新的政策导向。其中,“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的条款,如同一记重锤,击中了社会关注的热点。
2018年国务院在《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中明确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个大事,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
近年来,随着各种建设项目的增多,农村房屋、土地征收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在征收过程中,农民朋友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想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土地征收过程中重要的四条红线,这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安置补偿。
谭浩俊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范围,为农村产业发展壮大留出用地空间。通知指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中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省域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三条控制线分别怎么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