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从农村来城市奋斗的女孩,被城市的灯红酒绿迷了眼,为了追求爱情和利益,她辗转于两个人之间,这样的生活她游刃有余,但是随即却也给她带来了不少麻烦,因为她怀孕了,而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没有办法的她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对两个人都含糊其辞,要两个男人都以为自己是孩子的亲爹,结果最终上演了一场荒唐闹剧。
上大学后,江岚一直渴望谈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在大二下学期,在一次平常的社团活动中,她和李斌相识了,这个低她一届的学弟对江岚尤为照顾,搬道具之类的粗活都帮着她干。事后,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并时常常常聊天。
男子协议离婚后,发现配偶婚内与他人同居并怀孕,他能否获得离婚损害赔偿?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小声与小朵原是夫妻关系,双方于2014年5月登记结婚。2023年9月,小朵与他人同居生活并怀孕。
作为一个情感博主,我每天都会收到不同的倾诉,涉及各种问题,譬如说,几天前,我收到这位读者的来信。而且婆婆今年48岁,做奶奶的确是年轻,可48岁怀孕,生下来就已经49了,孩子会不会不健康,智商会不会有问题,万一在孕产过程中,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有点问题,怎么办啊?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23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艾秋禾)还没离婚就在外和人同居,还生了两个孩子,这个男子终为自己的行为买单。2月23日,记者获悉,武汉市蔡甸区法院认定该男子犯重婚罪,判刑6个月。2005年,蔡甸区的赵女士和李先生结婚。
女子王某。在已和他人领证结婚的情况下。竟仍与父亲介绍的相亲对象。2019年2月,在父亲的安排下,王某与程某相识,王某在隐瞒已领证、怀孕等事实的情况下,和程某发展为恋人关系并于同年9月与其订婚,4个月后二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
一段婚姻需要两个人从相知、相识、相爱到相守,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领证”,然而部分情侣尚未进行登记结婚,却已有了爱情的结晶,随后又因性格不合等原因很快就分道扬镳,如此一来,同居关系期间生育的子女,该如何保障他们的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