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4月2日讯(记者 林恒鑫)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据了解,该措施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持续至12月31日。
根据深圳交警官网介绍,此次调整在继续保留一级、二级限行区管理策略基础上,为保障学校周边路段上下学安全,拟新增三级限行区,主要在学校周边路段限制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避免与接送学生非机动车交织混行,限行时段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
深圳新闻网2025年3月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记者昨日获悉,深圳交警发布通告,决定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维持原有通行管理措施,分三级区域限行,管理措施有效期至8月31日。到期后,交警部门将视情况继续延续管理措施或进行调整。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公告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维持原有通行管理措施:一、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限行区分为一级限行区、二级限行区、三级限行区。一级限行区中,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