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移植事业开始走向法制化的轨道,现已实施七年。由于该《条例》的法律位阶仅仅是行政法规,由此导致其约束对象有限,调整的法律关系也局限于医疗卫生行政系统,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国器官移植事业改革的需要。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一项涉及医学、伦理、法律和社会等问题的医疗活动,为了尊重和保护人体器官捐献人和移植接受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了《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规则》明确,在人体器官捐献、获取和移植过程中,要遵循有利、不伤害、尊重生命、公平公正、符合规律和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一项涉及医学、伦理、法律和社会等问题的医疗活动,为了尊重和保护人体器官捐献人和移植接受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了《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规则》明确,在人体器官捐献、获取和移植过程中,要遵循有利、不伤害、尊重生命、公平公正、符合规律和
说到器官移植一词,我想大家应该都不陌生,现如今我国的肾移植、肝移植、肺移植甚至多器官联合移植技术都已进入世界前列,但移植之路发展至今实属不易,因为在2015年1月1日开始我国正式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也就是说以前移植大部分的移植器官都来源于死囚身上,看到这或许有的人会感到震惊,我觉得也正常,因为我以前也不清楚,直到医学院毕业去实习的时候有次和一位大外科主任打下手做手术时,老师们在聊天时谈起,器官移植那些事,今天我来和大家唠唠。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与其他医疗技术不同之处在于需要使用可供移植的捐献器官,而捐献器官属于稀缺的社会资源,必须采取事前准入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
近期国家卫健委搞了个大动作,规定那些搞人体器官获取与移植的医疗机构,设立个伦理委员会,负责好好审查捐献意愿的真实性。“牵一发而动全身”,遗体捐赠,就是从活人身上取器官,这可是涉及到两条人命!是不是得确保双方都自愿、都同意,才能动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