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宁明男子阿强到亲戚家喝酒后,醉驾摩托车回家路上发生车祸不幸身亡。阿强家人认为同桌的3人未尽到劝阻或妥善安置的义务,索赔22万余元。但3名同饮人认为已尽到劝阻的义务。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阿强家人的诉讼请求。
新民晚报讯 (特约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兔年大年初一,有人酒喝多了留宿朋友家,却忘记通知家人,还关了手机,急煞了家里人。所幸在民警的帮助下,最终确定这只是一场乌龙事件。图说:民警通过调阅小区公共视频找到了李小姐的行踪。
生活中,朋友相聚畅饮,喝多了留宿友人家中很平常,可一旦在此过程中出现意外,留宿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1月初,皮山县人民法院藏桂人民法庭调解一起饮酒导致死亡的案件。 皮山县皮亚勒玛乡塔吾孜斯塘村村民艾某和买某是邻居。
2月20日,江西新余。凌晨03:19分许,交警接到报警,称有两辆小车在路上互相顶撞,感觉很不对劲。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两辆嫌疑车辆受损,两名驾驶人丁某、付某则醉醺醺地站在马路中央,另外还有一辆白色小车左侧车身被剐蹭。面对交警,二人均否认自己开了车,车是一直停在路上。
刘某受亲戚邀请,带着媳妇和娃娃一起到昆明嵩明县亲戚李某家聚会,吃晚饭期间,受亲戚邀约一起喝酒,酒桌上,并没有出现劝酒的情形。没想到的是,刘某饮酒后留在亲戚家住,第二天早上,刘某出现呼吸困难,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朋友是什么?关键时刻可以给予帮助的非血缘关系的人,或者是人生中志同道合的人,也是可以一起玩耍,一起开心的人;当然也有一些是在社会上认识的一些酒肉朋友,一起喝酒吃肉吹牛。对于朋友我们不要求在关键时刻,他们可以为我们两肋插刀,但至少在平常相处的时候,不能做逾越道德底线的事情。
我老家有一位蔡姓邻居,酒品非常不好,都几十年了。每次喝酒后尤其是喝醉后,见谁骂谁,见谁打推,对自已的弟兄们、亲戚、甚至老婆也是这样,他们家的聚会,一般都会不欢而散,因为当他喝醉后,不是骂这个就是打那个,有时候还把饭桌掀了,一家人打在一起,非常可笑。
一生情,一杯酒,朋友不曾孤单过。几个好友凑在一起喝酒聊天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但是永定一男子醉酒后死在朋友家中,亲属将四名同饮者告上法庭。近日,永定法院调解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四名同饮者赔偿死者家属3万元。
现在这个社会很多女人身边都会有一个男闺蜜,有的还觉得自己有男闺蜜是一件很骄傲的事情,证明自己魅力大,所以才会有男闺蜜愿意陪自己玩,虽然有男闺蜜对于女人来说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但是对于男人来说,那就是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直接影响到两个人的关系,男人觉得自己老婆有男闺蜜,实则就是在告诉他,老婆有一个备胎,时时刻刻的在提醒着他,怎么都不能忍受的老婆有男闺蜜,女人不觉得自己有男闺蜜有什么不好的,还说只是单纯的友谊罢了,最终毁了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