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在套数认定方面,通知显示,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据“银川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重点从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存量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风险等角度提出具体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月27日,江西省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连续发布四条关于公积金的优化政策,涉及首套资格认定、异地公积金贷款等。开展“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赣州市还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商转公”业务办理条件。
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部门联合印发楼市新政“惠13条”,从购房信贷、公积金贷款、住房团购等多方面施策纾困惠州楼市。其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二孩家庭首套置业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备受关注。
近日,湘潭市政府发布《关于延续和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购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三孩家庭、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达90万元。
10月9日,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落实国家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新出让用地限价措施、因地施策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等五条措施。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7号)公布了公积金新政: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3成、每户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80万元。同时取消公积金个人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
10月18日,据“上海住房城乡建管理”官微消息,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9月15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意见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通知提到,优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