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北京公交集团亦庄运营公司联合客三分公司、亦庄开发区城市运行局、亦庄开发区交警大队,在荣昌东街地铁站外路口开展“礼让斑马线”主题宣传日活动,公交驾驶员们来到斑马线前站岗,举起醒目的宣传牌,互相督促检查“321”路口行车规定执行情况。
@太原交警 新浪微博接到网友举报一辆白色轿车行经漫水路段时未减速慢行导致路人秒变“落汤鸡”于是今日下午该驾驶人被传唤回小店一大队因实施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如果被溅一身水的是你本人或是你的家人你是什么样的心情?
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史洪举8月2日,江西省上栗县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例,周某驾车回家偶遇同村林某,邀其乘坐车辆,顺路带其回家。林某在后排落座,未系安全带。行驶途中周某驾驶车辆避让不及,导致车辆撞向山体,造成林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9月10日,筑大高速贵黔段发生了一起两车刮擦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过程着实让人惊出一身冷汗。毕节高速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调查得知,罗某驾驶小轿车驶出高速前变道时,因距离较近险些与后方由李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生活中,搭顺风车的现象非常常见,既节约费用,又方便出行。但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同乘人员伤亡,驾驶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近日,南华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好意同乘引发表兄弟对簿公堂的案件,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倾心调解化解双方心结,实现了案结事了。
1月21日,黎城县公安局东阳关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辖区309国道下湾路段,两名司机因超车引发激烈争吵,请出警处理。 “你这分明就是故意的,明明是你先超我的车,你还有理了!”民警赶到现场后,只见两名货车司机正吵得不可开交。
来源:【宁夏日报】案例回顾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原本宽敞的马路变得拥挤,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时,车辆拥堵严重,随之而来的“路怒”现象也日益凸显。“‘路怒’在日常交通行为中并不少见,它所带来的危害远大于人们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