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魏凯 经过年初的公开征询意见后,6月20日《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通过16届7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允许老旧小区的改造在维修加固之外,还可以采取拆除翻建的模式。
危房业主不直接出资也能拆危建新?近日,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坊危房拆除重建项目正式动工建设,业主让渡20年运营权,以未来的租金收益替代当前的改造出资,实现不直接出资换新房。广州率先探索运营权有偿让渡的模式,为破解危旧房改造的筹资难题提供了一条新路径。
为推进城市更新落地实施,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广州市日前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政策的适用范围、危旧房改造基本原则、危旧房改造的基本模式、危旧房改造的基本要求、改造资金筹措的内容、危旧房改造可享受的政策支持措施等。
1月6日至1月1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房改后续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旨在解决补交已购公有住房房价款、购买已购公有住房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标准问题,进一步完善违反政策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处理。
危旧房改造,不但是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消除安全隐患的民生工程。6月2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让危旧房改造更规范、更快捷,惠及更多市民。
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1月17日,广州市就通知进行了解读。公产类基准租金由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调整至4.5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郎慧)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规范了城镇危旧房改造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改造模式、改造资金筹措等内容,明确了多产权拆除重建这一空白领域的全流程建设指引。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符合产权清晰、位置适宜、面积适中等条件的存量房可以转化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
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要调整,公产类基准月租由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提高至4.5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同时,扩大适用优惠租金的困难群众范围,让更多街坊可以享受1元/平方米使用面积的优惠租金。17日,市住建局就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政策解读。
记者今天获悉,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已印发了《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相关解读材料同步推出。配套文件包括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一共三份改造实施细则,主要面向广州市“三旧”改造既有项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