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37万买的房,合同上房屋用途明明写的是“住宅”,但在房管局的备案信息中,房屋用途却是“公寓”,购买者田先生发现后先惊后气,“在产权年限和日照长短上,住宅和公寓肯定不一样,他们这是做手脚欺骗消费者,我们要求换房。
#厦门# #厦门头条# #中介那些事# #厦门爆料# 去年6月思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丹厦中介人员擅用客人近60万元卖房款的刑事案件案件回顾2016年9月,被害人陈先生委托厦门丹厦房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出售一套自己的房产,当时程某儒是厦门丹厦房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区域经理。
房屋买卖在当下似乎成了普通大众总也讨论不完的话题,而怎么能买到自己称心如意,并且又价格合适的房子更是重要。这就让很多人挖空心思去想省钱的办法, “避税”就成了大多数人惯用的一种方法,为了归避避税带来的法律责任,很多人就铤而走险以婚姻做赌注。
前些年,在北京南城一带,有一位在房产交易领域信息灵,房源多的一位大姐。几年间,很多人都通过她出卖或购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也让她在购房圈子里小有名气。然而,随着国家对房产交易政策调控,房姐越来越无技可施,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近,杭州女生小如向潮新闻·钱江晚报记者讲述了她的卖房故事。她将二手房挂在中介平台,结果无人问津,于是试着自己在社交平台上发帖卖房,没想到竟有上万人次阅读,仅用了两周时间就把房子卖出去了。 帮她卖房的中介经纪人大为震惊,甚至还专门组织了一个学习会,学习小如的卖房文案。
本想出售房产结果却只拿到首付款尾款迟迟不到账自己的房子还到了别人的名下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沙县居民王女士身上2023年3月,王女士和丈夫决定出售自己位于沙县某小区的一套房屋,于是就通过中介发布了出售信息。因为这套房产的位置较为偏僻,发布后一直鲜有客户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