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浙江省杭州中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备受瞩目的案件——中国工商银行原副行长张红力受贿案。回顾案件,从2011年到2022年这长达11年的时间里,张红力利用自己身居高位的职务便利,大肆敛财,涉案金额竟高达1.77亿余元。
#贪1.77亿 工行原副行长张红力获死缓#“副行长”“1.77亿”“死缓”——这三个关键词摆在一起,你敢信吗?一个国有大行的副行长,入职第二年就开始伸手捞钱,11年间狂吞1.77亿,相当于每天进账4.3万!
“死刑,缓期两年!”——2025年2月19日下午,杭州中院的一纸判决书,让中国工商银行原副行长张红力的名字再次冲上热搜。这个曾风光无限的金融高管,11年间疯狂敛财1.77亿,甚至把私人飞机当“专车”、用权力给自家亲戚“开后门”,如今终于栽在了法庭上! 这事得从2010年说起。
今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案迎来了重要的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张红力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多个重要职位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2025年2月19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红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张红力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年2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红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张红力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
中新社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1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案。公开信息显示,张红力生于196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