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2025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时间从12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那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项目?如何进行确认操作呢?一起来了解。市民范先生是一名未婚青年,刚参加工作不久。
12366热点梳理问答来啦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将在12月31日截止,你完成了吗?这一期,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相关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1.我上个月换了新工作,之前已经享受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重新申报吗?答:需要重新申报。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进入倒计时具体如何操作?针对热点问题有哪些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子女教育1.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2.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企业由于一些原因给员工补交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交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如何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呢?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个人所得税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包扣个人交付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1、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上海市税务局持续优化服务,擦亮“税路通·一路沪航”子品牌,在服务“走出去”“引进来”实践中不断推出各项举措,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申税小微,我公司需要向在境外的母公司分配股息红利,需要填写报送什么表格呢?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12月1日正式开始但近期有市民却收到了因为错误填报个税附加扣除产生的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追溯时间最早可到2020年度错误填报被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我在今年五月份完成了个人汇算清缴,没想到上个月被通知填报错误,还产生了一笔滞纳金。
2025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截止,纳税人可提前确认明年用于减免个税的项目。那么,都有哪些项目?需要如何操作?按照什么标准扣除?一起来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