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介绍,录像遗嘱是《民法典》中新增的遗嘱形式,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遵守法律规定的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即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老人去世前3个月拿着遗嘱去公证处公证过,然后把遗嘱交到了子女手中保管,等老人去世后,在书桌发现了他去世前3天亲笔写下并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的另一份遗嘱,很多内容都与公证遗嘱对不上,这个时候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案情回顾徐老先生和陈老太太育两子一女。老两口于2013年5月共同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载明二人名下位于虹口区的一套房屋由小儿子徐某继承。徐老先生和陈老太太去世后,徐某持该代书遗嘱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两位老人的前述房产。徐某的哥哥和姐姐则表示不认可该遗嘱的效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李婉舒 青岛报道近年来,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公证养老”需求日益突显,综合养老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李沧公证处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起一整套包含遗嘱、附条件遗嘱、意定监护、生前预嘱等公证在内的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体系。
遗嘱是人们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对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处理、安排的重要形式。为了保证遗嘱能够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和自由意志,法律明确了各类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一份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方能合法有效。《民法典》施行后,部分关于遗嘱的条文有所增改。
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合法有效的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实现了遗嘱人本人对遗产分配原则、分配方式的意愿,体现了意思自治,故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