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目前《劳动法》、《公司法》中均未明确规定,它们仅笼统地说明制定规章制度制定主体是用人单位,但从《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来看,公司制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是股东会和董事会,即公司的意思机关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