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财产争议案件,互不妥协的双方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的调解下,打开了心结,顺利执结了这起返还彩礼纠纷案件。婚前给了10万元作为彩礼据办案法官姜明珠介绍,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前李某给了张某10万元作为彩礼。
原标题:给付彩礼却结不成婚 黄昏恋人为8万元对簿公堂中国甘肃网7月1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许沛洁)结婚给彩礼是很多地方的风俗,可是,如果彩礼给了,婚却没结成,男方还能要回彩礼吗?近日,西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张大爷和王大妈均早年丧偶,退休后经人介绍相识。
在上海这座繁华的都市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今天我们要讲述的是李欣的故事,一个35岁的剩女,她经历了无数次的相亲和情感的波折,终于在一次深夜的思考中,对彩礼这件事有了新的看法。让我们一起走进她的内心世界,感受那份对爱情的渴望和对现实的妥协。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 25 岁的在读女研究生梁某敏,她出生在河南省中牟县的一个普通农户家庭,父母都是勤劳朴实的农民,靠着家中五六亩地种植瓜果维持生计,其中西瓜是主要经济来源,一家人虽然生活不算富裕,但也平静安稳。
冉先生和何女士今年1月登记结婚。订婚时,冉先生给了何女士2万元,订婚后购买了“三金”,举办婚礼前给了8万元彩礼。然而,两人婚后经常发生争吵,感情破裂。6月底,冉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和“三金”。
1月23日,一云南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昆明一家婚恋公司在某招聘平台招聘红娘岗位,要求工作内容主要负责找寻20~35岁左右单身女性,其中提及“想改变命运找好家庭的,能接受闪婚远嫁的”“领证彩礼8万元起(不需回礼)及三金(3万元起)”“找好工作,不如找好老公”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