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诉讼时效已过怎么办当事人于1998年从银行贷款,借期一年,同时办有房屋抵押,当但直到现在,银行仍未主张债权,当事人希望将房屋出卖,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本案诉讼时效已过,债权已不受保护,那么抵押物权效力呢?是否仍然有效?是否仍然受保护?
2024年7月,河西区司法局按照天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印发的《关于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7名新入职律师到区内14家司法所任所长助理,投身实践锻炼,以青春热血诠释习近平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的使命担当,以奋斗姿态热切响应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
如果在以上各种措施中,执行申请人,被执行申请人有异议或者案外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那么怎么来提异议,这个时候就需要审理,这个执行法官就不能审理了,这一类的异议是由负责执行审查类的法官来处理,这就涉及到立案,开庭,听证,收集证据,陈述,哪个环节有问题,你就有可能败诉,这类的如果没有律师或者没有执行律师参与,败诉的可能性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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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因河得名,鱼米之乡,每年成讼案件约1.6万件,对一个有着42万人口的农业大区来说不算多,但如果其中首执案件占比超30%,且首执案件中又有四成因无财产等原因而被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样,经年累积的“终本”案件势必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