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员工系职务行为或构成表见代理时,单位才具有承担合同责任之基础。身边的一个真实案例:Y女士系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贵宾客户,2018年8月欲取回其个人存款账户内1310万元存款,向银行提出取款要求,等待一周后银行通知Y女士现金已备齐可以提取了。
来源:【中国能源报】2月2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77万元。
父亲去世后,儿子想取出存折内的存款,却被银行告知其账户内的存款早已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从异地取出,银行是否应该为此承担责任?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查明,1998年7月,温某某在长春市某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折,并存入5万元。
因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原则上实行严格责任,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当认为存款合同实行严格责任,银行不能仅通过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而免责,而只能通过举证证明持卡人具有过错,才能减轻或免除自身的责任;
伴随着现在经济不断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对于很多人来说,在手中的钱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人们更希望于将钱存放到银行,这样不仅可以得到利息,还可以充分保证资金方面的安全,不至于发生丢失或者盗窃等现象。
近日,工商银行中山大涌银峰支行成功应对一起客户晕倒的突发事件,网点人员反应迅速、处理专业,避免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10月中旬的一天,该支行员工在上班时发现一名客户ATM办理业务明显异常,长时间没有完成操作,因此予以特别关注。
储蓄合同案件中银行不能以自身无过错而免责。因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原则上实行严格责任,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当认为存款合同实行严格责任,银行不能仅通过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而免责,而只能通过举证证明持卡人具有过错,才能减轻或免除自身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