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XX,出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以资共同遵守:转让范围:1、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置原回龙寺脚,原思普路下方,太达村委会对面,太达村卫生室隔壁普家贵宅基地。
对于农村人来说,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此,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非常看重的。以前,土地由于受到政策限制,农民种地也赚不到钱,因此,很多地方农民尤其是有劳动力的农民,基本都选择外出务工赚钱,家里的土地很多都处于闲置状态。
甲方:乙方:现甲方将一块坐落在 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为了双方的利益前提下特拟定下协议书。此宅基地左靠 ,右靠 ,长度为 米包皮;甲 方: 乙 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见 证 人:身份证号: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具有特殊性质的权益,其转让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那么,村民将自家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非村内人员,他们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近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就给出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