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由亲生女儿起诉养子夫妻,要求平分父母遗产的案件。这起案件乍听之下,颇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也引发人产生无数种猜想。今天就让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廖法官给我们讲述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市民杨大爷和外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共同生活了8年。但在去世之前的4年中,老人被非婚生的亲子接走生活,最终亲生儿子继承了老人的大部分遗产。外甥起诉老人亲子至法院索要为老人支出的医疗费、生活费,最终获得顺义法院支持。杨大爷生前一直未婚,但有一名非婚生子张先生。
大林是家中独子,30年前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父母晚年曾多次恳求父子见面,大林仍不闻不问,二老日常生活一直由大林的叔叔照料。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大林突然出现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叔叔无奈诉至法院。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父母遗产吗?——应依法认定其丧失继承资格。
基本案情范某有一子一女(小美)亲生子女,并有一个养子小刚,亲生儿子意外去世后留有一子,即范某的孙子小帅。2023年,范某去世,留有两个存折共计24万余元,存折由养子小刚保管,另有一张4万元存单由女儿小美保管。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小美、小帅将小刚诉至信阳市平桥区法院。
澎湃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北京顺义老人阮大爷终身未婚,膝下也无子女。在村里的主持下,自2011年开始,阮大爷和同村的男子刘某军签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刘某军给老人养老送终,老人将所有财产遗赠给刘某军。2023年,阮大爷因病去世,留下五套刚刚分到的安置房。
遗产分割协议只有见证人没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长沙网友问:第一个问题:父母去世儿女都在,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律上是如何分配继承遗产?第二个问题:儿女都在,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中有一方继承人要求自己的儿子(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子)也参与分配,是否合法?
家住北京顺义的阮大爷出生于1930年,其父母早亡,有四个哥哥、一个妹妹,阮大爷终身未娶。2011年,已经81岁的阮大爷在生活无依靠的情况下,向村委会求助。因村民刘先生一家与其关系较好,且在村中口碑好,在村委会的协调下,刘先生同意扶养阮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