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的发展历程中,1950 年的土地改革无疑是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占农村人口不到 10%的地主、富农,占有约 70%至 8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 90%左右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却只占有约 20%至 30%的土地。
土地是生存的根本,土地制度关系国计民生,近代我国土地制度大致经历六次变化:第一次是土地改革,建国后至1952年,在此期间进行的土地改革,俗称土改,没收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拥有的土地,废除地主土地私有制,把土地分配给农民,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时农民的土地证是土地所有权证。
新中国建立后,在新解放区约有三亿农民仍旧受着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党为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阶段遗留下来的基本任务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于1950年﹣-1952年,在广大新解放区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