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我们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最后一步会让我们选择申报方式。一个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另一个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那么这两种方式分别是什么含义?有什么区别呢?又该如何选择?今天就和申税小微一起来看~两种申报方式的含义1.
12366热点梳理问答来啦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将在12月31日截止,你完成了吗?这一期,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相关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1.我上个月换了新工作,之前已经享受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重新申报吗?答:需要重新申报。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经开始了,本市残疾、孤老人员或烈属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减免如何操作?跟着申税小微一起来看吧~01 减征对象减征对象为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等纳税人。
享受优惠政策的残疾人范围:政策中对残疾人的规定,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自然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自然人。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多个方面,按照相关的政策填写,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但是许多人在填报的时候会面临各种疑问,怎么计算这个扣除,怎么填写,小编整理了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