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生活中,我们常常在自己居住的房屋附近的闲置地块上开荒种地,这种农村荒地一般是属于农村集体闲置的或者未确定用途的土地,就算是空闲的荒地,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因此并不是“谁开荒就归谁”,更不会因为你开垦耕作了,你就可以赖着了,更不可能因为你开垦了就宣布属于你的了。
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节目,今天我们主要来聊聊土地二轮延包的新政策。随着中国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集中到期,社会各界对于新一轮土地承包的具体安排愈加关注,尤其是涉及到国家公职人员、外嫁女、整户消亡的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权益问题。
可是目前的土地承包关系已将延续了几十年,在这段时期内农村人口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按照国家土地延包政策,将会出现“死人占田、活人无地”的有人无地、有地无人的现象,很容易出现因土地占用不均衡造成土地闲置撂荒的现象,而且对继续生活的无地后人来说也非常不公平。
近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磅发布,文件关于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部分要求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确指出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
有些人看到荒地会觉得可惜,想物尽其用,于是就去开垦荒地。那么,有关村民开荒地有哪些规定呢?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近年来,黑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构建‘三个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新路径,充分发挥北大荒农垦集团现代装备、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创新开展垦地合作,辐射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提升经营能力,实现生产托管土
垦地合作是农垦系统改革发展的内生需求,也是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要求在属地国有农场的生动实践。地方政府和农垦集团通过垦地合作,各扬其长,将土地资源、用地指标、产业资本、核心技术、人才力量等要素配置到效率更高、前景更广阔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