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 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 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10月2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启动公司债券受理审核工作,业务受理首日北交所已收到发行人的申请。10月20日,北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系列规则,标志着北交所正式推出信用债业务。今日上午9时,北交所正式启动公司债券受理审核工作。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8日,据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其中提到,各级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资产处置事项,由其出资人出具审核意见,逐级上报国资监管部门审核,经管委会审批后执行。
沪深交易所本周起受理小公募公司债材料,大公募公司债依然向证监会报送材料证券时报记者从刚刚结束的“公司债专题培训班”上获悉,公司发债审核权限已经悄然生变,本周开始,小公募公司债申请材料将直接递交沪深交易所。
记者 张晓迪债市统一监管,即企业债发审归口证监会提出1个多月后,正式迎来衔接过渡阶段。今日,证监会、发改委发布公告,出台企业债发审归口证监会的过渡安排。根据公告,该过渡安排自公布4月21日起施行,期限为6个月。过渡期结束前,证监会将及时向市场公告企业债券管理的整体工作安排。
深交所今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修订)》等5项基本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2023年修订)》等12项业务指引和5项指南,以及《关于企业债券衔接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
10月20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修订)》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3月7日,据新华社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此外,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具体来看,证监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