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借道通行或在混行道路上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三)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路口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四)转弯前减速慢行、注意
近日,江西赣州发生一起“草率转弯”遇上“超速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准备从路口左转,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疾驰而来。刘某见状立即刹车,但因王某车速过快躲避不及,两车发生严重碰撞。民警了解后认定,刘某转弯时未让行直行车辆;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并且车速过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但操控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佳,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而青少年往往容易出现安全意识薄弱问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也不够。
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在生活中被使用的频次增多逐渐成为部分上学距离较远的中学生上下学或接送的交通工具部分家长或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存在年龄不符合规定、不戴头盔、逆行、未按道行驶等问题导致出现众多交通事故学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及学生电动自行车可不能“乱”骑01 电动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