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是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新增的制度,现行《民诉法》第203条规定:“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真是太好了,省时又省力。拿着这份裁定书,我们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向延吉市某银行送达了一份特殊的民事裁定书,银行工作人员感慨地说。2019年12月,延吉市某公司经股东会决定,向银行申请贷款45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原创 阳江中院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阳东区法院审理了一宗新类型的特别程序案件此案在阳江地区尚属首例该案中某银行以贷款人长期拖欠贷款未还构成违约为由对贷款人名下已抵押的车辆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拍卖、变卖对所得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及抵
会议室内工作人员轮番讨论着如何进一步开展工作、办公室内业务员不断打着电话对接客户……刚开年,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内一片繁忙景象。可令人想不到的是,凯撒旅业及其六家子公司的2023年过得惊心动魄,甚至经历了一场破产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