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让右原则”这个看似简单却经常被忽视的交通规则。相信我,这个原则不仅能让你开车更安全,还能让你在路上少吃罚单。1.让右原则是什么?让右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两辆车同时到达时,左侧车辆应该让右侧车辆先行。
机动车驾驶人侯某某驾车未按规定让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项、第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简要案情:2024年05月17日,冯欣某驾驶宁DFU837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北京路与民生路“十字”路口路段处时,与沿民生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罗小某驾驶的宁DT8191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乘车人王胤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1月5日6时50分许,孙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LD1***的小型客车,沿临颍县临颍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临颍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处时,与先放行由北向南驶入路口的杨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杨某某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扬子晚报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赤乌路与宝鼎路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两小型轿车相撞,两车均有受损,所幸两车人员均轻微受伤。接到报警后,东山交警立即赶往现场,抵达时发现,现场一片狼藉,路面上散落着两个车的车身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