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是中国古代存在的一种陋习,从女性四岁起便用布将女性的双脚紧紧缠裹,使之双脚因外力导致畸形变小,直至成年后确定骨骼不会再生长才能“解放双脚”,甚至还衍生出了所谓“三寸金莲”的说法,也就是成年女子的双脚不能超过三寸的长度,如此才能不被耻笑,顺利嫁人。
缠足,又称札脚、裹足,即人为地改变足部的天然形态,强制用5尺长2寸宽的长布条等材料缠裹女童双足,将除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向脚心,使脚尖处更尖,脚底处凹陷,脚背处隆起,从而形成“笋”形的“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