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17时许,被告人江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将行人周某某撞倒。《刑法》理论上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又称为重复使用禁止,通常是指对法条所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在刑罚裁量过程中不能再度作为刑罚裁量事实,重复加以审酌,而作为加重或减轻刑罚的依据。
2020年6月1日9时许,被告人郝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雅迪牌二轮踏板电动车沿宁城县天义镇大明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富民路“T”型路口转入富民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因疏忽大意与沿大明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处王强驾驶的蒙D×××**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被告人郝某某受伤住院治疗,被害人王某某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颅内出血,伴神经系统、脑压症状和体征,致左上肢及左下肢瘫痪,伴大小便失禁,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一级。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事故责任的判定规则——陈某交通肇事案裁判要旨1.办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应当对公安机关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实质审查,剔除特殊加重责任情节,结合其他证据,依据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力大小确定事故责任。2.
根据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条之规定,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年5月11日,姚某明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开庭审理。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该案遇难者家属、伤者处获悉,公诉人当庭修改量刑建议为判处姚某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当日,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每年的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初衷,就是为了唤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重视,提高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天,我们就通过两则真实案例,深入以案释法,让大家更清晰地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