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樊振国)3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民事纠纷。消费者小李在某洗浴中心楼梯斜坡摔倒受伤,法院经审理认为洗浴中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决洗浴中心赔偿小李24416.4元。
在洗浴场所经常会见到“小心地滑”“防止摔倒”等提示,在发生消费者滑倒时,法律上如何界定责任?近日,记者从北京大兴法院了解到一起由消费者滑倒受伤而引起的民事纠纷。涉案的某洗浴生活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被判对消费者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该由谁担责?张先生与朋友在洗浴中心淋浴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洗浴中心未在洗浴区设立警示标志,淋浴处也未铺设防滑垫,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58万余元。
赵茉,女,198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现任周浦法庭二级法官。原告:石某某 被告:洪某某原、被告通过中介公司居间服务签订家政合同,约定原告在被告家从事家政工作,工作内容为“一般家务”,服务方式为“住家制”。
谁应当为这次事故负责?雇员在雇主家受伤,双方产生赔偿争议。原告是一名家政工作人员,在被告家中工作。原告亲属与被告在微信中就原告受伤一事沟通时,被告称“我们会做好防滑的,要改是个大工程,我们家内管全部走内墙的,要改等于把整个卫生间都拆了重新弄”“对,以后会装的,之前家里又没老人和小孩谁会想到这些”。
案由:客人在酒店受伤起诉酒店某女性游客跟随旅行社出游过程中,在某酒店卫生间洗澡时不慎摔倒,导致左手粉碎性骨折,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该女士的损伤鉴定为两个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需要1.2万元,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
新安晚报 芜湖市民姚先生在当地一家酒店浴场内洗浴时,不慎摔伤致骨折,造成十级伤残。日前,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姚先生与酒店各自承担60%、40%责任比例,遂判决被告酒店赔偿原告姚先生各项经济损失合计45185.9元。
在日常生活中,公共场所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近日,南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浴池滑倒受伤引发的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经营者敲响了安全警钟。案情回顾王某(化名)在某浴池洗澡时,由于浴池台阶处地面未设置防滑垫以及警示标志,导致其在出泡澡池子时滑倒摔伤。
在洗浴中心泡澡时却意外摔伤,赔偿责任到底该谁来承担?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2年1月,邱某在广德某宾馆处洗浴,因洗浴大厅的地面湿滑而致其摔倒受伤,于次日到医院治疗,共计住院5天。
梅河口市的张先生在一家洗浴中心洗浴时,从泡澡池出来后摔伤,浴池内工作人员将其扶起,后张先生自行穿衣离开浴池,并马上进入梅河口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7天,临床诊断结果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右侧液气胸,右肺挫伤、胸部损伤,头部外伤,右侧上颌骨骨折,右侧额骨骨折等。
逢年过节亲友聚会,到KTV欢唱,本来是件高兴事,但饮酒后摔伤骨折,遇到这种情况,到底是谁的责任呢?近日,榆阳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纠纷案件。案情介绍:·图片来源于网络·吴某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经常喜欢和朋友外出到娱乐场所休闲放松。
如果在酒店里摔伤了,酒店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小张入住某商务酒店,在浴室不慎滑倒摔伤,造成创伤性右肱骨踝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需要住院8天并进行手术。小张认为是酒店的淋浴间地面漏水,导致卫生间积水是她不慎摔倒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