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迁出并腾空越秀区东华西路元运新街23号房屋交越秀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的义务,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决定的,我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补偿安置标准严重不合理,导致被拆迁人对于补偿安置条件的不满意,因此在拆迁期限的后期,双方很难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的情况十分常见,在此情况下,政府通常会采取非法程序,对房屋进行强拆。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结合具体案例,解读面临强拆时,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征补条例》第二十四规定的“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的理解【裁判要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