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纳税人表示,自己想同时补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在填写房贷合同编号时犯了难。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如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时间只剩最后一周啦!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市税务局介绍,如果纳税人2025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的,应当在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如您2025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请查看情形一相关操作;有变动,需修改或删除信息,请查看情形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截止。纳税人需在个人所得税APP,进入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页面,修改或确认2025年本人适用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