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我没有招工表和档案,但是我从1985年上班,到2000年工厂改制卖断了,有当时卖断的劳动合同,有16年的工龄,现在仅能提供工资表,我们是乡镇企业上班,能视同缴费工龄吗?【解答】可以肯定的回答你,你没有视同缴费年限。而且你还是国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的首批合同制工人。
该参保者只说了自己的入厂时间和转正时间及参加工作时间,但没说参保者所在地是从哪年开始建立个人账户的。所以我们只能帮她做如下分析:首先根据该参保者标题的自述情况看,该参保者85年~92年应该是临时工身份。因为该参保者是85年入厂,93年转为正式职工的。
因为按规定,只要参保者的离职,没被用人单位做除名或开除处理,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可以认定。但参保者所在的单位,必须是国企或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的单位,且参保者还必须有当地社保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工作年限,且参保者档案里必须有参保者最初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或招工登记表,参保者的视同缴费年限才能被认定。
1987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还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吗?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可以成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则在办理退休手续后都是可以领取3部分养老金的,那在1987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能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呢?
律师解答现在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一般指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缴费年限一样。但1986年9月前从事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1986年10月以后从事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计算缴费年限。
不管是在办理退休待遇核定的时候,还是自己进行养老金测算的时候,我们都会看到一个词,视同缴费年限,很多人对视同缴费年限不是很理解,其实用大白话来讲,视同缴费年限其实就是养老金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以视同为职工个人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依据是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视同缴费年限定义:指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按规定应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连续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
视同缴费年限的正确认定是保证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的关键所在。作为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计发文件,人社部发〔2015〕28号“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的规定是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唯一口径(途径)。
临时工转合同工视同工龄认定。临时工转合同工的视同工龄认定如何认定?我前面发过关于临时工视同工龄认定的问题,收到了很多粉丝的留言,今天我抽空统一回复大家。首先临时工没有转正的无法认定,大家要知晓只有后来转正的工人可以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