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是很多农民关心的问题,关系到农民个人是否合法持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拥有在农村建房的权利,是否享有农村宅基地相关的优惠政策等,2020年我国农村关于宅基地确权登记的问题已经基本结束,但仍然有部分地区农村还未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
宅基地是近年来农村非常受关注的一个问题,众所周知农村的房屋、宅基地都需要进行确权,并领取证书。现在很多地区都遵循“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最初的时候,宅基地确权、自建房确权会发放两个证书,宅基地对应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房屋对应的是房屋产权证。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宅基地是保障农村居民住房权益的重要资源,有了宅基地才能够在农村修建住房,但是近些年农村宅基地乱用、滥用等问题非常严重,所以国家在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时,就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控,在保障农村居民宅基地基本权益的同时,严格遵循一户一宅规定,从而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农村居民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事,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4问!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
宅基地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近些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开展,国家也在大力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通过宅基地改革来保障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权益,同时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使用效率,进而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逐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