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的录音,录像,演艺,广告,影视 作品创作等事宜均由甲方全权负责,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形式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宣传录音,录像,演艺,广告,影视,作品创作等事宜。
应坚持“在里不在表”的原则,以双方实际履行时的状态为主要依据,在个案中分析是否具有从属性的特征,从而明确网络主播与平台或经纪公司的主体地位,在保障网络主播权益的同时,促进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