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纠偏”如何推进?——国企高管薪酬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华社网北京8月20日电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18日审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表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进入深水区和实质阶段。从“阳光工资”到摸隐性收入“家底”,高管薪酬逐渐收敛。
地方政府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直接决定国企负责人薪酬是目前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普遍做法,由于政府部门不直接承担国企经营发展目标责任,在现实操作中一般会出现如下现象:一是在制定国企负责人薪酬组成标准时,不注重外部薪酬调查情况,薪酬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观随意性,会使得国企负责人的薪酬是职工平均薪酬的数十倍等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
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指出,《决定》指出,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