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月28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乃至中国特有的经济组织形式,终于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一部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表决通过,将有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也意味着9亿多人的权益有了更好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治轨道上前进,农村的资源资产资金才能释放更大动能。日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定义、成员确认制度等,强化有关救济措施,更好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别是妇女等的合法权益。
来源:【农民日报】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为公众详细解析这部法律的内容亮点。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保障。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对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产生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