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解读第一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起源、定义和体系一、内部控制的起源1.产生在西方,最初的控制形式是“内部牵制”。这种古老的管理思想发源于古埃及的国库管理制度,即公元前 3 600年以前的美索不达米亚文化时期。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中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包括对其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主要经济活动的风险控制。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实现公司治理目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采购行为,加强本单位采购管理工作,有效防控采购业务活动风险,提高采购业务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