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修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从即日起施行。
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目录》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逸萌 赵琛 制图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县区覆盖率达95%以上,新发职业病报告病例数近十年来降幅达58%,第三产业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水平达48.9%……职业健康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家庭福祉,国家卫生健康委6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今天(12月16日)发布了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中央企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和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频次确定。
中国网12月17日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日前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调整,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原来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新《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作者:沈彬4月25日至5月1日是我国的第19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时更新职业病目录,成为本次宣传周的热议话题。有专业人士呼吁,应适时、灵活、适度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关注新职业、新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扬子晚报网1月12日讯(通讯员 景梦瑶 孙馨 记者 万凌云) 入冬后,又进入一些职业病的高发期。为此,作为“镇江市职业病防治院”的镇江市三院(又名镇江市传染病医院),就“职业健康检查”的那些事,给出建议和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