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凌晨3时许,赵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A县城关镇某路段时,被害人陈某某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占对向赵某某行驶的车道,快速的向赵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冲撞过去,赵某某见状紧急向左打方向,但未能避让开,随后陈某某的摩托车挂上赵某某摩托车右边把手,将赵某某右手无名指挂伤。
交通肇事,造成一死三伤,姐夫为了让小舅子免于受到惩罚,主动顶包。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二人终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此前,惠东县白花镇谟岭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三人受伤。
后来经不住个人良心的谴责,也害怕逃亡生活,就积极地去公安机关自首了。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在决定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时要适当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