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日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联合出台《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全面推进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防、控、治、管”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模式,推动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各区生态环境、规划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绿化市容部门,上海化工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地下水
近年来,黔南州通过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等改革举措,积极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新路径,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的地级城市。我州制定出台黔南州《涟江流域保护条例》《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地方性法规、条例。
中新网银川3月21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1日从宁夏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该部门联合宁夏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动地下水生态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探索建立宁夏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控体系。
(2020年12月3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央广网兰州10月29日消息(记者逯文婕 见习记者魏晋雪)10月28日,记者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甘肃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持续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1.
针对京津冀地区地下水污染形成机制及演变趋势不清、战略布局和关键技术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水专项“京津冀地下水污染特征识别与系统防治研究”课题着眼京津冀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席北斗研究员担任课题负责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地质调查局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按照该方案,昆明市保护类区域包括11个“千吨万人”及16个千人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地下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