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下午,道滘镇大岭丫村村民叶先生到道滘镇政务服务中心领证业务窗口,领取了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这是《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出台后,道滘镇颁发的首本补办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叶先生的房子建于1987年,由于种种原因,相关证件一直未办理下来,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罗甸县龙坪镇解放东路的一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罗(龙坪)集用(1996)字第00201号】遗失,使用权面积65平方米,土地用途:农村宅基地,权利人:刘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