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21日电 (谭伟旗 杨周)夫妻一方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处签字,债权人请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是否能得到支持?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据悉,被告柳某与薛某是夫妻关系。
丈夫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妻子作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因丈夫未按时还款,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过后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丈夫还本付息并支付违约金且妻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