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2月23日讯 (通讯员 赵前进)“摩托车加装雨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立即拆除。”2月23日9时许,在张家界市城区内,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拦停一辆非法加装雨伞的二轮摩托车,经宣传相关法规知识后,督促驾驶人现场予以拆除。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挡阳伞和雨棚好像是标配一样夏天,为自已遮挡烈日冬日,为自己挡风御寒BUT但是千万别小看这个“利器”它非常危险01易遮挡视线遮阳伞的最大隐患在于易遮挡视线,不仅会使驾驶人的视线受限,很难与周边的车辆和行人保持安全距离,对于跟在后面的人也会造成视线受阻。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加装遮雨伞,看似方便,实则非常危险。整治行动中,大队执勤民辅警根据辖区道路实际情况,采取定点执勤+流动巡逻的形式,紧盯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入集中路段进行严查严控,对过往的摩托车、电动车按照逢车必查的原则,对路面上非法加装遮雨篷的摩托车、电动车一律拦截立即进行现场拆除。
荆楚荆门讯(罗蒙)近日,荆门虽然已进入立秋时节,但火辣的太阳却依旧占据着天空,使得气温居高不下。在炎阳下曝晒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为图一时清凉纷纷选择给车辆私装“护罩”或“遮阳伞”,却不知这样一把小小的遮阳伞在给车主带来凉快的同时也成为了马路上的安全隐患。
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穿行在街巷,极易伤人。骄阳似火气温居高不下,不少摩托车电动车主为遮阳,纷纷私自加装了遮阳伞。殊不知,遮阳伞也是伤人利器!今年,广东、江西、广西、江苏等地连续发生了遮阳伞伤人事件,引发了大家对摩托车遮阳伞安全的关注。
8月1日下午6时,326国道湄潭县黄家坝镇岩孔坝(小地名)发生一起轿车与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昨日,遵义晚报记者从湄潭县交警大队获悉,因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事故瞬间,遮阳伞支架将司机杨某的腹部划开了。
不得加装“伞篷”装置告知书摩托车(含电动)驾驶员:摩托车(含电动)方便、灵活,在生活中被广泛使用,但因其车辆结构特性,行驶中稳定性差、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特别是非法加装车挡雨篷伞具,进一步增加了安全风险,埋下隐患。
日前,曾某手撑雨伞驾驶摩电行经揭西县棉湖镇榕云路与驾驶摩电(加装遮阳伞)的许某发生碰撞,造成许某摔倒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后,许某对揭阳交警称:当时被遮阳伞挡住视线,未发现有车辆驶来,无法及时做出反应导致发生车辆刮碰。万幸的是,许某经医院检查,结果为皮肤轻微擦伤,后双方达成协议解决。
四川新闻网南充6月13日讯(李斌 记者 何春林)酷暑将至,气温节节攀升,不少车主擅自给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太阳伞。今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仪陇县交警大队获悉,6月20日起,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棚)的,将一律进行依法拆除。
摩托车加装遮阳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之规定,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