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见证取样是保证建筑材料质量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工程,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见证取样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
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