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科创板减持规则将进一步细化。为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市场化股份减持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确科创公司股东除可以按照现行方式减持股份外,还可以通过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
科创板现行股份减持制度,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交易所相关配套细则为主体,《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四节进行特别规定,询价转让及配售制度为有益补充。
文章要点4月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原有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二级市场交易三种减持方式基础上,新增非公开转让与配售两种减持方式,成为科创板又一重要的制度创新,一是推动形成市场化定价约束机制,二是满足创新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起草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责编:黄鑫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End
4月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非公开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原有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二级市场交易三种减持方式基础上,新增非公开转让与配售两种减持方式,成为科创板又一重要的制度创新,不仅丰富了创新资本的退出渠道,并且有助于降低减持对市
【智洋创新: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科创板日报》20日讯,智洋创新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44,400股,减持比例为0.41977%。
【上交所: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因离婚、法人终止等分配股份在新规施行前完成股份过户的 适用过户时相关减持规定】财联社5月24日电,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适用于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赛男 上海报道为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5月24日,上交所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