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增浩 薛小东 12月21日,泰安市民黄女士向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在泰安科山路叶波大润发购买的力诚火腿肠发霉变质,且已被家中幼儿食用,导致身体健康受损。 12月22日,力诚火腿肠山东经销商在黄女士签署承诺书后,赔偿黄女士1000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1日讯(通讯员 刘敏 姚威)消费者在自动售卖机上买到发霉食品,遭受的损失谁来负责?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近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食品安全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销售者某超市向消费者肖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17.5元。
消费者发现其食用的椰青底部发霉发黑,向超市索赔千元。但超市认为椰青属于初级农产品,不符合赔偿标准,只能退款9.9元。近日,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食用农产品也是食品,椰青发霉是超市管理不善所致,超市不能免责,应按《食品安全法》予以赔偿。
买到的食品过期变质、存在异物,商家拒绝退款、拒绝赔偿怎么办?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买到发霉果冻而引发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2022年6月,刘某在某超市购买商品花费73.80元,其中包括一袋价格为3.5元的喵喵牌橘子味果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