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家有精神残疾女儿稀里糊涂买了套房 王丽购房时的协议书“我不太识字,看不懂合同,当时俺闺女住院了,不吃不喝的,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能问她。”翟女士说。 女儿住院后,翟女士看着手中的合同非常着急,于是按照合同中的一个手机号码,联系到“售楼”的一方。
被弟弟擅自出售名下房产后无房可住的残障老人张老伯陷入维权困境法律规定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而张老伯的监护人正是自己要起诉的弟弟……该如何破局?张老伯是一名听力三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的残障老人。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2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和4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智力残疾人的原监护人私自出售了2名被监护人的6套拆迁安置房,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后通过判决和调解的形式追回了其中4套房屋。
“我和奶奶共同继承了我父亲的遗产由于奶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姑姑申请成为了奶奶的监护人并通过法院调解确权现在,姑姑说要析产让我把属于奶奶的那部分房产以市价折现给她否则就向法院起诉卖房我既疑惑又担忧为什么要卖房呢?奶奶住在这房子里保留房子才是对奶奶更有利的!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法律赋予了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法定职责,必要时可以被监护人名义实施有关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