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第二十一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问题,《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均有明确规定,《条例》也从规范招标投标合同履行的角度明确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或者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分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与接受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各有关单位:为了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激励企业诚信履约,遏制围标串标,更好实现择优与竞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评定分离”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