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该案中,租客绕过中介,私下与房东达成租房协议,中介起诉租客要求支付佣金,获法院部分支持。看完房后私下成交,租客被中介起诉据了解,2019年5月,宋先生想要租赁房屋经营餐饮,于是托中介小张寻找房源。
提起“跳单”,中介们叫苦不迭,买卖双方也经常为此被诉讼困扰。近日,翔安法院发布这样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多数中介认为,只要履行过帮联系、带看房或助谈判的行为,最后“绕过”他们,由其他中介居间达成房屋买卖,买卖双方的行为就构成“跳单”。是否如此呢?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张先生:“当时呢到这里来看,首先找的是链家,链家给我们看了之后呢,我们有一段时间想不买了,应该是到12月份,就是两个月之后,我们又决定要买了,也找链家问了一下中介服务费,它当时的中介服务费点数比较高,我们又找其它中介公司来看这个房子,陆陆续续也看过几套,当时意向的是第二家,我们后来签约的那家,我应该是在一月份的时候,我们最后再来看看,因为决定要买了嘛,决定要买房,但是呢这一层楼包括上下,有好几个同户型的房源,我爱人又去了德祐,那么这三家反正都带我们来看过。
买卖双方能绕过中介直接交易吗?一购房者在中介的介绍下看中一套房屋,之后绕开中介,直接与卖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交易。事后,中介将购房者告上法院,要求赔付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2021年3月至9月期间,某服务公司作为中介方,带张某然实地查看了多套物业。
来源:【厦门日报】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跳单”问题常常引发纠纷。一些中介认为,只要他们提供了房源信息、安排了看房,客户最终绕过他们与房东成交,就构成“跳单”。然而,事实是否如此?近日,翔安法院审理了一起典型的中介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