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该《通知》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交汇点讯 4月26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南京市政府网站获悉,南京发布《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该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对于在南京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5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官网发布两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分别涉及《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南京市关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两份文件均透露,南京拟对落户政策再放宽。
@现代快报 11月23日消息,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与正在实施的落户办法相比,取消了“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的限制,此外,租赁住房也纳入积分。
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南京市关于江北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修订稿)》和《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向大众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2023年5月29日—6月8日。期间,市民可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
中新社南京5月11日电 (徐珊珊)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11日印发《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该《通知》适用于南京市城镇地区,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南京警方9月13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召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专场新闻发布会。就南京市落户政策调整、新增驾驶证考试地点、设立出入境“境捷专窗”、推行“一起办”服务、推出政务服务“一张图”等南京公安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2条措施进行通报。
南京市9月19日发布“人才强市25条”和“重点产业人才7策”两项人才新政,目标到202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450万人,高层次人才占比超10%,累计新增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5000人,培养引进博士、博士后1.5万人。澎湃新闻(www.thepaper.
来源:【紫金山新闻】5月11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获悉,为深化南京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公安局研究制定《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南京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