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4月19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开通《天津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渠道,此证全国统一格式、全国省际互认,原《天津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自2022年4月26日起停止使用。
原标题:单日最高受理3800余件12月16日从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获悉,临近长假,本市迎来出入境办证高峰,进入12月份以来,全市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已接待群众3万余人次;日均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单日最高受理量达3800余件,办理6800余证次。“特别是周末,办证人扎堆。
据“宝坻交警”微信公众号消息宝坻区车辆限行管理措施有调整详情如下↓↓关于调整宝坻区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改进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工作要求,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缓解交通拥堵,防范重大交通事故,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在全面
记者从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天津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做好天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天津市与外埠省市的物资运输畅通,实行“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
全国多地交管部门相继明确。我市交管部门也明确,“五一”假期外埠来津非营运小客车因不熟悉道路等原因发生10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放行 不予处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五一”假期全市商贸、文旅活动正常开展,公安交管部门在严格依法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外埠来津的7座以下非营运小客车,在“五一”假期期间,因不熟悉本市道路状况等原因发生的10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立即自行纠正的,实施“教育放行、不予处罚”。
据了解,根据天津发出的《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业生产物资道路交通运输通行证发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行证”的运输保障范围包括种子、种畜禽、仔畜雏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粮食、蔬菜、水果、商品畜禽、屠宰厂屠宰加工的畜产品、鲜活水产品、生鲜乳等群众生活资料。
2022年4月5日,在第182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道刚介绍了本轮疫情以来,交通运输系统严格落实市防指要求,迅速行动,紧盯重点,压实责任,在保障市民交通出行的同时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力做好各项隔离转运、物资保障等任务,强化来返津人员“一证一码一卡”查验,严控疫情输入风险,筑牢疫情防控网。
央广网天津5月17日消息(记者周思杨)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继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后,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若干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迎来了新政策实施后的首批群众。
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天津市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做好天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本市与外埠省市的物资运输畅通,实行“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
近期,为做好重点物资保供保运工作,推动跨区域物资运输畅通有序,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对通行证适用范围、制式格式、发放主体、申领渠道、全国互认等进行了部署安排。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提示如下:一、自2024年4月1日起,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
2022年5月16日,在第183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刘道刚介绍了针对我市及周边省市疫情出现局部反弹,交通运输系统在保障市民交通出行的同时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物资保障,强化来返津人员“一证一码一卡”查验等任务,严控疫情输入风险,筑牢疫情防控网。